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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①、进行纳税申报和账务处理是两个概念,税务申报时申报利息收入,账务处理时要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②、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中的“同期”是指欠款发生日与所对应的央行公告基准利率日必须在同一个时期。同期央行挂牌公告的贷款基准利率档次有许多。如6个月以内,6个月至1年(含1年)、1至3年(含3年)或者3至5年(含5年)期等不同利率档次。因此,必须明确“同期”内应该适用的具体利率档次。若为6个月以下,则适用6个月以下贷款的利率。您好,确实没有办法,如果有办法,无非是多出部分以佣金和手续费的形式支付给第三方。
您好,贵司是不是找的民间企业贴现?如果是,无法取得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会存在问题。
如果暂时无法解决,可留待万一稽查时解释。贵司的这种情况,实务中,也委无奈。
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
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七、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另外,若与固定资产一并购入,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且单位价值未超过500万元,则可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企业在
注:以上乃是税务处理规定。会计处理方面,也可依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自行确定其会计摊销年限;税法、会计差异依法调整、处理。
个人理解,这属于“农业机耕”范畴;您可参考《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据实而定。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算清缴申报截止后纳税人补充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应从汇算清缴结束日第一天起,按日加收滞纳金。因已经过了所得税汇算清缴期,您可以去税务大厅更正申报。但如果是少缴了税款进行补缴税款的,您司会面临滞纳日每日按少缴税金万分之5的金额缴纳滞纳金。
您好,根据准则规定,租赁资产无论是经营性租赁还是融资性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但租赁准则第三章第三节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具体账务处理要根据协议具体规定进行。如果您司只拥有使用权,关联代表处为融资租赁主体,您司可以简化处理,作为短期租赁从关联代表处租入,这样就不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了。还和之前处理一样,直接把租赁费做费用处理。
如果协议进行了变更,您司与供应商进行融资租赁业务,那您是需要进行固定资产确认的。
持有环节,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相关规定,(非出租)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个人认为,入职体检作为招聘必要程序,乃是工作组成部分,并非一项福利,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即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度体检属于一项福利,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不是往前弥补10年,是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举例: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
一、《通知》第一条所称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是指当年具备资格的企业,其前5个年度无论是否具备资格,所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
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
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其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有效期所属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其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注明的年度,确定其具备资格的年度。1、关于继续支持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7号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2、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7 号
为支持企业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将继续执行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制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称房地产)转移、变更到改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