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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关于上述“提租补贴”,没有统一免税规定;您也可以直接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您好,企业的核算流程一般都是从收集原始单据、单据审核记账、系统生成账表、出具财报等环节组成。在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作废后统一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对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
酒店比较特殊的会有一些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有订金收取和退还,有会员卡或储值卡核算,和携程等平台分账核算等。收入一般分房费收入、餐饮收入、吧台收入、商场收入、洗衣收入、商务中心收入、停车费、服务费收入等明细,成本也相对应划分成客户成本、餐饮成本、吧台成本、商场成本、洗衣成本等。对于比如餐饮成本还需要进行三级明细核算,可以下设原料、主食、调料等,也可以按早中晚餐划分,其他可以在业务系统直接取数的,可以不设置,直接取数核算。除了收入成本外的资产、负债、期间费用等核算和一般行业并无太大差异。
我想无论哪个行业,都会有其特殊性,但本质的东西是不会变的。您可以对您单位所有业务涉及收支进行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和费用科目进行归类,哪些计入收入科目,哪些计入成本科目...整个梳理下来您就对酒店核算基本掌握了,在此基础上,您根据您单位需要进行明细科目或子目设置,是可以整理出针对您单位需求的会计核算办法的。您好,企业的核算流程一般都是从收集原始单据、单据审核与记账、系统生成账表、出具财报等环节组成。在各行业会计核算办法作废后统一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对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等进行核算。
成本核算涉及油、维修、车辆应交的各种税费保险、直接物流人员的工资及运输途中的过路过桥、仓储、装卸、车辆折旧等费用。具体的明细核算要根据您单位的具体业务、信息数据收集情况和核算的颗粒度来设置,是根据车辆、具体运输业务还是合作人员等设计明细核算,哪些是直接成本,哪些需要按一定的方式进行分配摊销。
我想无论哪个行业,都会有其特殊性,但本质的东西是不会变的。您可以对您单位所有业务涉及收支进行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和费用科目进行归类,哪些计入收入科目,哪些计入成本科目...整个梳理下来您就对酒店核算基本掌握了,在此基础上,您再根据您单位需要进行明细科目或子目设置,是可以整理出针对您单位需要的会计核算办法的。
您好,分割单应该体现在协议中,它是进行发票分割的一种依据。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这个可以自己设计的。分割单样式大致如下,供您参考:
原始凭证分割单
日期: 编号:
接受分割单位名称
地址
分割发
票内容
发票内容
数量、单价
发票金额
开票日期
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分割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分割原因
填写分割原因和费用分摊情况
备注
注明原始发票附在哪期具体几号记账凭证之内,同时分割单需要加盖单位印章
单位名称: 会计: 制单人:
一、税前扣除须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公司租用个人的车”,若每次租金未超过500元,可以使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 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若超过500元,须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您好,铂略问答板块主要是针对财税政策相关问题做解答。您的问题非财税问题且问题比较广。
关于这个问题,您可以参考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具体情况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您提的问题范围比较广,请把问题详细补充完整以便解答。
无偿捐赠股权,个税法没有视同销售的概念,所以不会被认定转让价低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