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文件,物业公司销售自来水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政策适用3%征收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如果个人未办理税务登记证,500元是增值税起征点,500元以下可以凭收据入账并税前扣除,超过500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按规定,如果发票丢失应取得开票方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没有办法联系对方就无法取得合规票据,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会计核算上如果是真实的,可以写相关说明请领导签批后入账。
目前没有关于农民土地流转出租所得个税相应的优惠政策,需要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
您好,股本溢价转增股本时不纳税,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纳税。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是,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4号《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五、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扣缴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在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实际支付时间先于利润分配决定日期的,应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六、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以下称为《通知》)有关问题
(一)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中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根据国税函〔2008〕112号《关于下发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的通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是,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协定"),与国内税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企业以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处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可见资产持有期间产生的增值属于“未实现收益”,只是由于会计计量需要,将其增值部分暂时计入了资本公积,不确认损益,也不增加计税基础,增值部分待资产处置即收益真正实现时方能确认损益。若企业违反规定转增资本,可以视同企业提前将资产“增值部分”进行了“处置”,需确认损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您好,可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当初你公司将“进项税金”填写在附表二的“第28栏”,现出口转内销需要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金,需要您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后将该票“进项税金”填写在附表二“第11栏”的“(三)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你是把因果倒置了,是否要缴纳社保需要看个体户和对方是什么关系,如果是任职受雇关系,需要签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如果是合作关系,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缴纳社保。所以判断身份是关键,而不是看签订的是什么合同,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如果形式事实劳动关系,也需要缴纳社保的。另外如果是劳务支出,还需要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
不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是否可以进项抵扣不仅看谁付款,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完全在购销双方达成三流一致,也未必一定不可以抵扣,只要业务真实,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为什么由第三方支付,就不会影响进项税的抵扣。重要的前提是业务真实性。
需要调增,增值税本身是价外税,是由采购方负担的,如果你公司承担,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服务,若差额计税,则适用5%征收率。
二、差额计税方式下,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本法关于税率规定,与之前规定大体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