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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工商总局令第64号)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讲,注册资本是指认缴资本,实缴资本即账面上实收资本。
您好,您可以这样理解,汇总清单是针对于一张ETC卡而言的,如果您公司只有一张ETC卡,那么公司所有的通行费发票都可以汇总,如果公司有很多张ETC卡,需要登录多个账户各自进行汇总。因为开具道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是需要绑定ETC卡的。
您好,直播课程结束一个工作日后,是可以在铂略官网回看的。
您好,可以的,你换个电脑试试,如果还不能看也可以找您的产品顾问索取。
您好,是的,纸质里可以以附件清单入账,但是多张发票压缩包电子档请务必留存备查。
您好,这种情形是不符合发票规定的,对于销售方来说,信息是需要填写详细的,地址电话银行账号需要填写。对于购买方来说,如果购买方是个人,可以只写姓名而不写身份证号码,购买方如果企业,必须有企业名称和税号。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第七条规定,自2020年3月23日起施行。
您好,您可以在课程右下方下载相应课件,也可以跟您的课程顾问索取课程资料。
您好,这就是佣金,可将此推广业务外包给另一家企业,推广收入按接新课的数量来计算确定,向对方支付推广费,同时,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入账并在税前扣除,把风险转移。
您好,可以的,此情形作为销售折让来处理,如果业务真实,冲成本,冲进项税额,没有问题。
依据:
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事实上,此属于销售折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上所述,应当由销售方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及销项税额;购买方依法冲减保险费用及进项税额(即: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