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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后,应交所得税出现借方数,有影响吗?”,应交所得税出现借方数说明以前年度多交企业所得税,需要税务机关退税或抵减以后期间应纳税额。专家建议:从税收政策角度核实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业务是否属于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或抵减以后期间应纳税额,如果属于到税务机关办理,不属于也不能抵减以后期间的应纳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因此,前物业公司如果已收收取物业费,作为债务人,将已签物业合同的项目转给另外一家物业公司,只有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才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转移合同无效。
土地使用税减免,如果为直接减免,不属于政府补助,应冲减“税金及附加”;缴纳以后再减免,按政府补助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修订后准则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单位属于建安企业,收到加工费发票,我单位买的石材,有切割费,对方把石材可加工费分开开的,我可以都进工程施工材料费吗”。贵公司支付的加工费为建筑石材的成本组成部分,可以计入建筑石材成本,领用时计入工程施工材料费。
您好。自己开收购发票,应付账款 2000元,购发票金额2000元。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给员工提供体检的福利 但是员工把报销的单子丢失 该如何进行报销”,一是能否商体检单位重新开具报销单;二是会计自制凭证上入账,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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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包括: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因此,上述税收法规要求大修理支出同时符合条件: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无其他额度要求。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尚未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的职工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上级工会收到工会经费(筹备金)后向有关单位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有关单位凭专用收据在税前列支。
二、上级工会对有关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除按现行工会经费分成办法解缴经费外,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内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三、筹建工作结束,并经上级工会批准正式建立工会组织后,有关单位自批准之月起,不再直接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改为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本单位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再由本单位工会按照全总和省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分成办法规定的比例留成并向上级工会上缴工会经费。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的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为,该块土地上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房开企业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计税面积中扣除。已销售房屋的占地面积=(已销售房屋的建筑面积÷开发项目房屋可售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可售面积为实测报告面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百分之二十的扣除。除此之外,国家对于非经济适用房尚未出台免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因此,贵公司开发老项目,增值税按5%简易办法征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采购的免税农产品苗木不存在计算销项税和抵扣进项税问题。
【解答】您好!贵公司无发票的固定资产是怎么形成的,要分析原因,不能一概而论比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未按规定取得正规发票的固定资产,企业虽然在会计核算时可以按照一定的计价方法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计提相应的折旧,但是,计提的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