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选课中心
兼并重组 639个问题 6409人关注
  • 最新
  • 最热
  • 待回答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个人以为,此业务本质是对于作为不动产的电梯进行修缮,以此适用9%税率。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兼并重组 财务BP
    1个回答2026-01-19 15:52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一、相关政策并不禁止“吸收一家外地的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成为分公司”。

    二、但是,综合保税区海关及税收政策,仅限于保税区内适用,而不会因此延伸到区外分公司。

    兼并重组
    1个回答2025-12-25 09:57
  • 宏老师 企业财务管理专家

    1、B 公司 12 月计提折旧、土地使用税等账务处理应由子公司 (B 公司) 自行完成

    2、需要进行评估,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计算可弥补亏损限额的基础是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目的是确定 B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为亏损弥补限额计算提供依据,计算公式为:可由合并企业(A公司)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年度亏损限额 = B 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 截至合并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国债利率

    兼并重组
    1个回答2025-12-01 10:21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一、现行公司法对于一般行业未限制不同资产出资比例。但是需要公允作价并过户、实缴。当然,这个环节,相当于销售知识产权给公司(对价即为“股权”),需要据此进行税务处理。

    二、特殊行业有货币出资比例要求,比如金融、保险等。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对于上述情况,并无专门税收优惠文件,因而需要依照“营业账簿”一般政策要求,缴纳印花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兼并重组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5-11-04 11:06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个人以为,此项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即企业所得税范畴“成本”),应为1000万元;而其股权转让所得,则为700万元(1700-1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会计准则 内控与合规 兼并重组
    1个回答2025-10-31 11:33
  • 本问题已被提问者设定为电话预约专家诊断问题,回答内容仅供提问者可见
    兼并重组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5-10-25 13:22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地产公司和债权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未来20年的车位租赁款给债权人,债权人和客户签订协议。

    根据上述描述,属于债权人取得车位后转租给客户,那么地产需要按租赁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需要给债权人开具发票,债权人转租车位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所得税(如果是个人缴纳个税)

    兼并重组 税务合规与筹划 发票
    1个回答2025-10-21 15:53
  • 宏老师 企业财务管理专家

    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于公司间转让,有限合伙企业不是公司,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兼并重组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5-10-18 15:43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此文件乃是对于“财税〔2014〕109号”具体解释)相关要求,“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有一个重要前提,乃是“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也就是说,这儿的比例必须是“100%”。

    本题“A持有B公司75%的股权”不符合上述“100%”比例要求,不适用该政策。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兼并重组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5-08-22 17:23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 )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兼并重组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5-08-20 16:54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股权稀释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税务上被投资企业也无需处理。

    只是不公允出资有的税务部门会认定属于转移了原股东利润分配的权利,应视同分红代扣原股东个税。

    公允价我理解就是应该把增资前所有者权益合计金额都归属于原股东,然后按新股东准备投资占比计算需要投入金额。

    会计准则 兼并重组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5-07-28 17:15

相关话题 话题中心 >

话题中心

推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