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股权变更
铂略用户80565262
提问于 2025-06-27 09:35
三个方案各有千秋,也各有风险:
方案1、直接转让操作简单,但需面临商务部门审批且存在根据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风险;
方案2、吸收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暂不确认所得,也存在需审批的风险;
方案3、股权划转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存在商业合理性易被质疑以及税务认定无偿划转无效的风险。
我直接电话和您们联系,我的电话13911926702
税收编码选择经纪代理服务,星号后边可以填写人力资源服务,但发票会显示生产生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是没问题的,建议通过导出该发票看下导出的记录中编码是否为经纪代理服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及实务口径:被投资单位(银行)宣告/发放股票股利(送红股、红利转增股金)时,投资方不作会计分录,不确认投资收益,也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仅在备查簿/长期股权投台账中登记增加的股份数量,并重新计算每股账面成本(总投资账面价值不变,股数增加,单位成本下降)。
您公司对于上述“股金”,原本计入哪个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