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股权变更
铂略用户80565262
提问于 2025-06-27 09:35
三个方案各有千秋,也各有风险:
方案1、直接转让操作简单,但需面临商务部门审批且存在根据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风险;
方案2、吸收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可暂不确认所得,也存在需审批的风险;
方案3、股权划转符合条件的也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存在商业合理性易被质疑以及税务认定无偿划转无效的风险。
我直接电话和您们联系,我的电话13911926702
产权人,也就是出租人的个人缴纳。
从您提供措辞“境外清关”这个描述来看,无需代扣代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增值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称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是指下列情形: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在境外现场消费的服务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以及后续可能带来的风险,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一下为妥。
押金不属于印花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按照价款万分之三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