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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提折旧进行冲销,少提销售费用进行补提就可以。如果是调整以前年度多提或者少提,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未来适用法,在本年就去相关损益科目即可。
看你的合同价款是15万啊?
如果是对方提供装修工程服务,不能这样开票,直接25万开具""建筑服务-装修服务""发票即可,不分别开具货物和劳务发票。
是的,之前公司法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新公司法的第88条来执行。也就是转让未实缴出资的转让人,如果因后手没有按期出资的话,要承担补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说,合同在境内签订,那是要交的;如果在境外签订,在境内使用,那也要交。如果在境外签订,也在境外使用,那就不用交。
股东是企业还是自然人,如果是自然人没有视同销售的说法,如果是企业,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无偿提供服务需要视同销售,也就是虽然没有收取利息,但税局有权按市场利率确认收入,征收增值税。但如果你没有主动申报,税局也没有发现这个事项,也就暂时不需要纳税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80号
十四、取消外籍个人住房、伙食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审批的后续管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批复》(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由纳税人提供有关凭证,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取消上述核准后,外籍个人取得上述补贴收入,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按国税发〔1997〕54号的规定提供有关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国税发〔1997〕54号的要求,就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的有关补贴收入逐项审核。对其中有关凭证及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上述免税补贴的合理性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证明材料。凡未能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的补贴收入,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给予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支付外籍员工的伙食补贴,需要提供有效凭证或证明资料。
另外根据“北京2014-2016年外籍个人八项补贴政策指引”有效凭证不包含超市发票。
三、自查指南
(四)伙食补贴
超市中开具的“食品”项目发票不应作为伙食补贴凭证给予免税。
可以,根据您的描述他是同时兼任俩个公司的人事部门经理,既然在您公司有任职,就可以报销差旅费用。
可以。
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仍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3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实际只是缴纳30%吗?那应该按实际收到金额30%开具发票,这个不是折扣销售,不能开具折扣发票,备注栏可以注明原因和用途。
1.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不征税项目类别下编码6090000000000000000为“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委托方要求开具货物发票的,可以选择该编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因此,你公司可以对货物款部分开具"609"不征税普通发票;对收取代理费部分可以开具6%的"经纪代理服务"发票。对于包干价中的货物金额与代理费金额由代理方与委托方在合同中明确。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免税设备货款,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依据海关规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以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且对外公布。”
比如报关单的申报日期是1月30日,在申报时系统自动适用了1月份汇率。对于提前申报的进口货物,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作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所以,按照您这票货物实际进境日期。
你的信用证是1000还是980?如果是1000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 1000
贷:长(短)期借款 1000
借:财务费用 20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20
您好,
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那么首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定金:您提到客户支付了20万元预付款,如果这笔款项被定义为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退款合理性:如果客户要求退款,需要考虑您单位因客户不提货、不支付余款而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已完成生产的产品成本、存储费用、错失的其他交易机会等。退款金额应当能够弥补这些损失,但不得超过合同法规定的合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