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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易计税可以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此处所列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情形,并不包括简易计税;法无禁止即可为。
二、正如上面所说,适用免税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这里包括全额减免,也包含部分减免。比如若依法适用“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的规定,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
可以,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是按项目来讲的,只要可以分清楚就可以分别核算,分别适用!如果进项税额不能分清需要按照销售额比例进行划分!
公司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税收:1印花税,按照产权转让书据税目征收 税率为万分之五;2 所得税,如果转让价格大于原投资成本,需并入企业所得,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小于原投资成本,作为投资损失可以弥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不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
个人进行股权转让涉及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按照产权转让书据税目征收 税率为万分之五;个税按财产转让所得,根据股权转让所得按20%税率计税。
您的问题不是很明确,劳务公司具体经营什么业务呢?个体户需要看您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需要根据您经营的业务及纳税人类型判断开票税率
这个问题政策并不复杂。上述款项之中,无偿(赞助)部分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对应购买“技术、学术”方面,可以依法税前扣除。至于如何区分,只能据实而定;也建议您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六)赞助支出;
一、发票上按照3%征收率开具。
二、纳税申报时,首先填写第7栏“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填写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下同)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这样,按照3%计算“本期应纳税额”;然后,填写“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优惠部分)。
也就是说,开发票,还是3%的税率开,但是实际缴纳税款的时候,是按2%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由收款方承担,支付方扣缴。打个比方:张三从A公司领取工资6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30元;A公司应当向张三支付5970元,另外30元缴给税务机关。
以上属于税法规定,若合同约定与之相同,自不必说;若约定与之不同,则约定无效,又若未约定,皆依税法执行。
参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您好,既然是房产是甲公司的,为什么通过三方协议由乙个人收取?
如果属于甲为规避企业所得税,则由乙申请代开发票,还存在虚开的嫌疑。如果是甲与乙签订租赁合同,乙又与丙签订租赁合同,相当于转租,可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因此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选择正确的编码如实开具。税局为了让企业更规范,会抽查,如果抽查到了要让你改正,所以如果你自己知道选错了,最好联系对方更换还或者冲红处理,否则等税局抽查到的时候会比较麻烦。
税务机关将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更正的,视为恶意选择编码。纳税人恶意选择编码的,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处理,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收票方将作为不合规的发票处理,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也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
由于发票作废或者冲红是需要一一对应的,所以只能一一冲红、重开,没有替代办法。
您好,一、 涉及海外相关业务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此,设立“管理海外项目的部门”发生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2、海外项目在当地按当地法律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应当不包括国内“管理海外项目的部门”发生的人员工资等费用(可以扣除的应当是在当地工作期间应承担的工资费用,以当地法律为准),如不包括,则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境内所得时予以扣除。
3、《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境外税额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直接抵免是指,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直接抵免主要适用于企业就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在境外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就来源于或发生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等所得在境外被源泉扣缴的预提所得税。间接抵免是指,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的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贵司境外经营取得的所得,应当计入境内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按中国税法计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在境外已经缴纳、且在抵免限额内的,可用于当期抵免。
二、 享受政府拨款的科技研发费收到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了不可抵扣的几种情形,纳税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应看纳税人发生的进项税额是否属于不得抵扣项目,与资金来源无关联。如果不属于不可抵扣项目,则可以抵扣。
三、 公司首发上市募资资金支付给券商、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发行相关费用(手续费、拥金、律师费、审计费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可以抵扣,理由同上。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贵司报销员工话费,应当取得发票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贵司的这种特殊情况,如果确实无法取得发票,只能在接受税务检查时向税务机关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