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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开建筑服务*劳务分包费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6-13 20:52
其实,关于这个事情,现在和之前一样的,2026年并无不同,即这种“建筑服务*劳务分包费”开法原本就不准确。所谓“分包”,就跟商业流通一样;同样一件衣服,厂家开票“销售衣服”,商场开票也是“销售衣服”。这儿也是一样,同样盖一件房子,总包直接盖,那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分包去盖,也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即使分包只盖一面墙,那也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
不需要“视同”销售,原本就是销售。打个比方:卖了1000元大衣,发了“250元”代金券,顾客凭此券取走标价250元围巾。那么,这个业务就是:销售一件大衣加一条围巾,销售额1000元,其中大衣800元(1000/1250)、围巾200元(250/1250)。
没有这个绝对表述的文件。但是:
一、发票开具必须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如果虚开发票(所谓“三方票”也是虚开发票),税务机关是能够查出来的。
二、开具发票,本身就要明细开具;所谓“办公用品一批”之类,本身就不对。或者说,如果这样汇总开票,那当然需要附上明细——不是说只要开票必须附明细,是汇总开票才需要。
非全日制用工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险无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