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您的操作都对呀。您的问题是什么呢?
一、您说的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吧。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规定,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关于计算销售额比例时间,若为本年新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若为老企业,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上年销售额符合比例,则本年适用且当年不调。至于今年不足比例了,则明年不再适用。
同学,如果需要“会计做账的所有基本分录”,建议买一本初级或者中级的会计书;如果把基本二字去掉,则可再买一本注册会计师的《会计》教材。另外,“财会[2006]18号”所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也很实用,但需要注意的是,随着部分会计准则的修改,这里面有一些已经改了(而且改得比较零碎,没有重新修订这个文档),只能自己结合着修改部分来看。
最好是附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对于餐饮而言,菜单是最基本、最直接的“支出依据”,应当留存备查以佐证其真实性。
您好,您的问题过于宽泛,请提出一个新问题,描述您具体的疑问,谢谢。
您好,铂略成本管理体系课程 46个小时的课程正是为了梳理和为解决该问题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分享。
建议您系统了解
《成本管理》体系课
https://www.bolue.cn/products/9079
您好,降低产品成本是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之一,下面是降低产品成本时需要关注的几个关键点:
1. 供应链:优化企业的供应链,降低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成本。可以通过与供应商谈判、寻求多个供应商并进行比较、以及定期审查现有供应链等方式来实现。
2. 生产流程: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制造成本。可以通过使用自动化工具和使用分析工具等技术手段来改进生产流程,同时还需要持续地寻求优化各个环节。
3. 质量控制:加强质量控制,降低售后服务和回收成本。可以通过实施全面的质量控制计划、定期监测和修正制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退货产品进行分析和改进以避免未来发生类似问题。
4. 人力资源: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并提高员工培训和教育水平。可以通过提升员工技能、培养卓越领袖、加强团队合作等方式来提高组织内部效率,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力成本。
5. 市场营销:减少营销成本,提高市场份额。可以通过使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制定有效的市场策略和推广计划等方式来降低市场费用,并提高销售收入。
以上关注点应该都是企业在考虑降低产品成本时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您好,跟着这门课程进行学习即可
课程资料板块可以下载模板,课程本身会教学模板的使用调整。
铂略财课
>
视频库
>
运用Excel实现全面预算编制
https://www.bolue.cn/onlines/545
既然您提及“代开”发票,那么,您现在应当属于“自然人”取得这个收入吧?(因为如果是经营者,就无须“代开”发票,“自开”即可。)咱们基于此前提来讲。
那么,既然现在还是“自然人”,一般纳税人公司可以排除,因为您可能无法取得进项发票,而无法用来抵税,那样税负就很高了(增值税6%、企业所得税5%-25%)。
如果以“自然人”来开票,由于自然人起征点很低,这个数肯定超了,则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而如果注册成小规模纳税人且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则这个50万如果在不低于5个月的期间内平均取得,则可免征增值税;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通常也会低于法定税率。因此,一般而言(请务必注意,只是“一般而言”,情况千变万化,根本无法全部知悉——因此,老师也无法给您列出清单),可能注册核定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较为有利吧。
您好,这个资料供您系统学习
铂略《企业发票合规管理全实务分析》
https://www.bolue.cn/researchesV2/190
1、增值税。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转移,且投资企业获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是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应根据《财税36号文附件1》第十条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注:上述免税条款不适用于房地产企业
3、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对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行为,要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税率为3-5%。
4、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5、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账务处理虽然为投资,但存在被税务认定为收入进行纳税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