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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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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虽然称之为“行纪”,但既然您公司“向购买方开自产农产品发票”,则非“行纪”,而是“一买一卖”了。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我举个简单例子来讲:
比如这个季度,预收房款1000万,给老板发工资、办公室折旧、车辆加油等管理费用30万元。假如计税毛利率10%。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1000×10%-30万=70万元
您可能会说,1000万难道没有对应成本吗?事实上,这儿已经考虑成本了,即900万(1000×90%)。
我举个简单例子吧。比如花10000元买了免税农产品
借:原材料 9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领用于13%产品加工
借:生产成本 9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贷:原材料 9100
就是这样写会计分录。
不是按照销售额转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相关规定,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补助资金所形成的研发支出,若该补助资金申报为“不征税收入”,则其不得扣除,也不得加计扣除。
军民业务必须分账管理。才能满足会计制度,增值税核算以及军品管理办法的需求
用于免税军品的进项税严格不允许抵扣
军工企业享受 15% 的优惠税率(普通企业为 25%),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军工企业,包括:
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军工企业,军民融合型企业
未开票收入需同开票收入进行处理,严格入账并申报纳税
电商平台应该依据自身的收入来确认,高流水低利润未必一定有税收风险,只要真实就可以,前提是您的业务模式,会计核算等能充分证明您的收入利润的真实性,而且您的成本必须有发票才可以扣除。
其实,可以分别计算上述指标(利润、收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费用)变动数,从各变动数大小可知影响大小。
比如:
利润下降了1000万元:收入减少300万元,材料成本增加400万元、人工成本增加200万元、费用增加100万元。那么,材料成本增加则是导致利润下降影响最大的原因。
显然,这种情形下,就不能直接进行纵向绝对数比较了。可以进行横向比较(比如单位销售人员同期指标、单位销售人员与外部类似单位销售人员业绩指标)或者进行调整纵向比较(即考虑“市场环境下行,成本提升,合同毛利下降”等因素下,而与前期数据折合比较)。
可以报销。(花自己的钱,给员工办福利,这是好事。)
一、账务处理,可按职工福利核算。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若据实报销,通常免征个人所得税。最好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因为没有全国统一文件。)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可并入职工福利费,一并计算扣除。有个不太确定方面,若取暖费发票开给个人,则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从个人手中租赁车辆,除了需要取得发票税前扣除,还有一个就是代扣个税问题,如果不能取得发票,能够证明业务真实可以凭其他资料账务处理,但所得税需要纳税调增,但个税还需要代扣,否则也存在税收风险。
关于这个问题,有个文件条款请您看一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也就是说,对于这个问题,出租方应当给承租方出具收款凭证或者分割单,承租方以此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出租方发票,则属于出租方的凭证,可复印一份给承租方作为附件。
没有固定金额或者比例。需要把握两点:
一、业务真实
不能为了转移利润、降低整体税负,而虚构所谓“技术服务”。
二、定价合理
就是对于关联业务而言,需要依照市场公允原则定价。简单来讲,对外提供或者接受类似服务,需要收或者花多少钱,那这个关联交易就要怎么定价。
至于材料,并无固定列举,就是围绕能够说清楚上面两点准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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