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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的是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印发) 第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您好,支付进口货物国际海运费不需要代扣税费。外汇监管规定,客户支付美元海运费必须到开户银行柜面办理,支付前银行必须线下审核发票原件。在省市开展网上支付试点,建议向外汇主管部门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三、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由买方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无法确定的,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进口同期的正常运输成本审查确定。
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第三十六条 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
保险费=(货价+运费)×3‰
您好,如果这100万元费用,按权责发生制造,确实应当归属于2019年,但该费用支出在次年汇算清缴之前未取得发票作为扣除凭证,则根据2018年28号公告,应纳税调整增加。2020年取得发票后,可做专项申报追补到2019年税前扣除,2019年多缴税款可申请退税或用于抵缴2020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提到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但如果不影响2019、2020年两个年度总的应纳税企业所得税额,则没有太大风险。
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2018年28号公告)
第十七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5年。
您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稳步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6]26号) (三十一)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售收入的计税毛利率比例在现行标准上降低1/3执行;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在现行标准上分别降低50%执行(调整后预征率低于1%的按1%执行),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行成本,实现房地产降成本。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所列的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具体为: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包括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开发间接费用,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
您好,提的问题好像有点问题。是如何接手的?股权收购,还是承受对方转让的在建项目?前者只是股东变化,正常按房地产开发项目继续进行会计核算即可,无特别之外。后者不涉及要延续上家企业的账的问题。
您好,接收的资产增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同时增加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该划转事项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如果划转时指定专门用途的,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指定专门用途,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您好,要计入的。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超过上限的,按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计算。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算。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规定,劳动者工资总额也就是所有工资性收入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年度奖金季度奖金是要计入的。
您好,如果按46号公告规定的购进时间确定是在2020年12月,则申报在2020年税前扣除。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二)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先来看一下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五条、第九条: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水电当然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七条: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如上所述,对于水电费来讲,“税前扣除凭证”乃是发票;上述“支付宝缴费凭证”乃是“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付款凭证”。“支付宝缴费凭证”自然需要,发票也是必须。反过来讲,如果这样可以,现在几乎没有现金交易,都能取得银行或者平台支付凭证,岂非都不需要发票了?显然并非如此。
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采取“正列举”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债权转移并非印花税相关法规文件明确列举征税项目,不缴纳印花税。
二、若因此债权而得利,自当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您好,问题提到的情形,母公司派出到下属独立法人企业任职,其人员费用应当在其实际任职单位列支并税前扣除。同时,由于派出人员和下属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按规定,应一并转移社保关系,由新的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缴费事宜。
如果不是单独为某名员工租车供其上下班使用,则正常签订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取得发票计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如取得进项税额,应转出。如果单独为某名员工租车供其上下班使用,则同时还要把租金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租车用于办公,则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可全额扣除,且进项税额可用于抵扣。如有可能,车辆的行驶记录、出车审批手续,是最好的证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