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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人员的路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5-06 08:09
我理解是可以的,因为这应被视为与经营管理活动(人员招聘)相关的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承租集体土地,土地使用税应由您公司承担。若其发生其他税费,则不由您公司承担。
二、对于上述土地使用税,即使对方垫付,也应以您公司作为缴费凭证抬头;若以对方抬头,则应作废重开,作为您公司入账凭证。
三、为办理土地报批手续找的三方中介机构代办服务费,应当开具发票给办理土地报批的主体一方。
您所说依据,是说做什么事情的依据呢?
这个实事求是即可。(其实,企业会计准则也是经常给出原则性处理意见。)
比如酒类,那个酒瓶显然构成产品成本。但是,卖酒的时候,再另外搭个袋子之类,则可作为销售费用。关键是是否与产品本身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