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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上述“铺路钢板”,可视为“器具工具”之类,按照5年计提折旧。同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规定,如果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且单位价值未超过500万,可以一次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印花税税目包括: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技术合同中包括: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二条的规定,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因此,印花税税目中无造价咨询合同,文件未列明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为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按照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可以作为“其他相关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六、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上述认证费,可以视作“论证、鉴定、评审”之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书立的购售电合同,应当按买卖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按您这个说法,就应该是有帐外经营和帐外资金了,那没法只有一部分反应在帐内,一部分反应在帐外的,资产是一个整体,也不可能分拆开票的。
一般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个人理解,与金融机构之间借款利息,发债利息属于上述核算内容,企业间借款本金和利息一般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百元资金净利润是指每投入100元资金所获得的净利润,是指企业净利润(即税后利润)与所有者权益(即资本总额,=实收资本+股本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贷方余额))的比率。
百元资金净利润适用范围主要是在对比同行业或者同类企业的盈利能力时,可以更加客观地衡量企业的盈利水平。在资金运用方面,百元资金净利润越高,则说明企业对资金的运用效率越高。
优点:
1. 相对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百元资金净利润更能反映资本利润率,突出了资金运用效率;
2. 对于同行业或同类企业进行比较时,百元资金净利润更加公平、客观。
缺点:
1. 百元资金净利润不能反映企业的总体盈利水平;
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相比,百元资金净利润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只是反映了企业整体盈利水平,而后者则强调了资金使用效率,更能对企业资本利润率进行测算和评估。
借: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
此项目是否形成了无形资产?
我们举例来讲:比如现在发现,2022年利息少提了10万元(应付利息、本息到期一并归还)。
一、财务报表方面,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应付利息”增加10万、“未分配利润”减少10万,《利润表》上年数“财务费用”增加10万(之后营业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等随之调整)。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可在财务报表调整完毕的情况下,依调整后会计利润继续申报即可(既然“会计利润”已经反映上述调整事项,则企业所得税不需要重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