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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财务思维
104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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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什么活动?需要获得者付出相应的劳动吗?
既然乃是“专职”研发人员,则其工资薪金(此为税法概念,自然包括奖金)可以加计扣除。至于何时发放奖金,这是公司自己的权力。只要此项业务(发放奖金)真实即可。况且,企业所得税乃是年度计税,因此8月发放全年奖金影响不大。
关联交易,税务处理要求就是市场公允原则。即向非关联关系客户收多少钱,就按照多少钱用于关联关系计税价格。另外,如果公允价格不好确定,可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达成定价协议。
一、谁提供服务,和谁签订合同。
二、若代收款项,必须有三方协议。
三、法定税收义务,不能私相授受。直接说吧,付款时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所谓“自己缴纳”,不能豁免付款方代扣代缴义务。
四、必须提供发票。但履行此义务并不因此豁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只要是真实的支出就可以在账户上列支,只不过在所得税上需要做纳税的调整处理。
股权转让之前,乙并非被投资公司股东,不能作为被投资公司向被投资公司主张股东权益,其汇至被投资公司款项,也无法作为实收资本。当然,乙可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甲主张相关权力。(比如说,乙实际出了10%的钱,对应应得利润100万元,这个钱他不能向被投资公司要,但可以向甲要——前提“股权代持协议”载明相关权力。)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政策解读这个词范围太广了,千言万语也无法描述清楚,简单来说吧,核心目标:围绕 "国际化、品质化、便利化",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环境,促进入境消费,助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核心人物就是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鼓励政企联动,整合商圈企业、高校、培训机构等多方资源。
零售业可以通过:国际品牌引进,本土品牌培育,商品结构优化,支付方式多元化,语言服务强化,消费体验优化,跨境营销,数字化赋能等手段配合开展工作;
商业地产可以通过:空间布局优化,标识系统升级,支付环境完善,国际业态引入,国际化团队建设,商户服务支持,安全环境保障,跨界合作,国际交流等手段配合开展工作
这是三个问题,应当分别来讲:
一、增值税方面,虽为线上方式,但显然公司乃是境内,所以个人认为,这个服务不能算是“完全发生于境外”,因而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道理相同,需要代扣代缴。
三、捐赠方面:
(一)并无捐赠抵增值税一说。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捐赠税前扣除,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通过国家机关或者公益性组织(已向税务机关备案);
2、不超过利润总额12%;
3、属于公益事业;
4、取得捐赠票据。
并且,需要指出的是,捐赠税前扣除乃是在您公司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处理。现在乃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于其是否捐赠并无关系。
这属于给子公司提供了经纪代理或者销售推广之类的服务,向其收费是可以的,并应向其开具相应服务发票。关于具体费用金额,作为关联企业,则应当参考市场独立业务标准——即“即人家收多少钱,母公司就向子公司收多少”,就是这个道理。
账务处理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相应的,这部分人员工资即为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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