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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欠我们钱没有给,往来一直挂着对方一直经营没有注销,也没有起诉,这种情况下可以走营业外支出税前扣吗
Bowen Emily
提问于 2026-04-29 17:32
这样不能税前扣除。
税前扣除,必须乃是法定事实。如您所述,“对方一直经营没有注销,也没有起诉”,这种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不会认可这种“损失”的。
没有“做坏账算是计提,也可以税前扣除”的规定。
如果不考虑税前扣除,则可自行认定事实;若确认无法收回,可以结转营业外支出科目,并作纳税调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