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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期货时
借:衍生工具
贷:其他货币资金
交割时
借:库存商品
贷:衍生工具
单从公司法实缴出资角度而言,关键在于“实际出资”,至于哪个银行,并无特别限制。您也可与法律专业人士沟通一下。
其实,账户冻结本身就是涉及法定原因。比如股东欠了人家的钱,就是强制他还钱;这时候如果听了他的,把钱转到别人账户上,那恐怕涉嫌帮他逃脱法律责任了。其实,现在股东是要自己解决“账户冻结”的法律事项,而不是“一事未了”,“又生一事”。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这4块地连在一起吗?
首先,这个事情没有直接、绝对规定标准。简单而论,如果某项目需要1.92亿,则要筹集1.92亿资金;至于筹集方式,或者举债,或者股权投资。打个比方,如果预期能够借到1亿,那股权出资0.92亿也就够了。大致就是这么个思路吧。
在《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后,集团母公司应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原已取得《企业集团登记证》的,可不再公示。因此,是否属于企业集团成员应以集团母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为准,或以已经取得的《企业集团登记证》为准。
也就是说,2018年8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因此,2018年8月31日前成立的“老集团”要有《企业集团登记证》;而自2018年9月1日后新成立的集团,则需要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的规定进行公示。
这个不需要“减免”。如您所述,既然“无偿转让”,则计税依据原本为“零”。另外,现在印花税政策没有核定征收的说法。
使用票据进行采购时,资金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贴现利息:票据的贴现利率是主要成本,企业需要支付贴现利息。
2、保证金成本:如果通过银行融资取得票据,企业需要在银行存入一定量的保证金,这部分资金也会产生机会成本。
3、手续费:办理汇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手续费,如律师费、公证费等。
使用现金进行采购,要看现金的来源,融资来的,资金成本是融资利息;自有资金,资金成本是现金的机会成本,通常选取银行存款利率。
使用票据进行采购时,资金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贴现利息:票据的贴现利率是主要成本,企业需要支付贴现利息。
2、保证金成本:如果通过银行融资取得票据,企业需要在银行存入一定量的保证金,这部分资金也会产生机会成本。
3、手续费:办理汇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手续费,如律师费、公证费等。
使用现金进行采购,要看现金的来源,融资来的,资金成本是融资利息;自有资金,资金成本是现金的机会成本,通常选取银行存款利率。
需关注:
1、使用单位支付使用资金,需要我司出具什么票据?是否属于委托代建行为?如属于委托代建行为,应按照委托代建业务进行相关税务管理。
2、移交财政固定资产执行的交接手续?财政是否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如非公益事业,需视同销售进行计税
谁支付都可以,只要业务真实、协商一致。因为销售取消,不用开具发票,凭相关资金单据、合同协议等入账即可。
在供应链付款凭证(流转单)中,开立方、支付方、承诺付款方、转让方的责任:
1.开立方。通常指的是在供应链中发起付款凭证的一方,即开出流转单的企业。开立方的主要责任是确保流转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在流转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
2.支付方。是指根据流转单承诺在指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企业。支付方的主要责任是按时支付流转单上注明的金额,并且在支付过程中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承诺付款方是基于流转单开立时所作出的到期付款承诺的一方。这一方通常是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或买方,其责任是确认并同意流转单上的付款条款,保证在承诺的付款日前无条件按照流转单的信息付款。
4.转让方是指将流转单上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的企业或个人。转让方的主要责任是确保流转单的合法转让,并且在转让过程中通知相关方,确保受让方能够根据流转单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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