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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奖励基金的问题
Dinah Herbert
提问于 2025-11-28 11:41
你说的奖励基金大概是什么意思,是企业准备计提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吗
1、如果是特定用途资金,那么和年底奖金无非是两种用途的奖金,都属于职工薪酬性质
2、列支科目与奖金一样
3、分配方法可以自行决定
4、奖励给员工的奖励基金和奖金一个性质,都属于工资薪酬,按工资薪酬申报个税,而且“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每年只能使用一次。
用途特定的情况下,就是会计核算时计入的科目应该计入该项目成本费用,其他的和奖金没有差异
这个业务无需纠结,另有专门文件明确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
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冲减2024年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23.9
贷:库存商品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9
基于上述账务处理,纳税调整如下:
一、增加“视同销售收入”30,纳税调增;
二、增加“视同销售成本”20,纳税调减;
三、增加“销售费用”10,纳税调减。
累计调整为0。(其实,上面第三项容易被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