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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销售修路用的砂石按简易征收还是一般税率?厂家和经销商都适用相同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二、(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注:此处“财税[2014]57号”文件现在改为“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修路属于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当然,也可选择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但是,此政策显然并不适用于“经销商”(前提必须“销售自产……”)。
这个看遇到什么问题吧,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证明,但如果没有合同也未必就能说明业务不真实,但只有发票和流水是不能证明业务时真实的,起码还得有货物(服务)流的证明,比如运输记录,入库验收记录,仓储记录等。
没有合同不代表业务一定不真实,但如果您连运输的记录(比如哪一个运输公司运输的,又有签收记录)、有没有货物验收入库的记录、对方出库的记录等这些货物流转的证据,那么仅凭发票和资金流水是无法证明业务真实的。
正常来讲,公司清算注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注销时未收回债权,说明已经清算结束,您公司就无需再偿还了。
如果现在还款给另一公司,我个人理解不合适,因为您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现在之前公司已经注销,也没有资格给您授权委托向其他单位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