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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一下,2019年公司向个人购买了一辆车,个人从二手车市场给公司开了普票,所以公司没有抵扣这辆
如果你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可以简易征收,简易征收是看该车辆取得时间(2013年8月1日)
可以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可以选择简易减按2%,这时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也可以放弃减税按3%,可以开专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