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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的福利费-哪里可以查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我的理解这条的意思是不管从按规定比例计提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给予员工的福利,还是超过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计提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给予员工的福利都需要并入工资缴纳个税,所以说的这个规定比例就是所得税的福利费14%,工会经费2%。
您的意思是:“其任职单位按国家法规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这句话当中的按国家法规指的是哪个法规,什么标准?
我这个查了一下,没有文件予以规定,也查不到国家法规具体指的是什么。这个文件也比较久远,可否理解是那时对于生活困难补助有一定的国家标准呢?
这个看遇到什么问题吧,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证明,但如果没有合同也未必就能说明业务不真实,但只有发票和流水是不能证明业务时真实的,起码还得有货物(服务)流的证明,比如运输记录,入库验收记录,仓储记录等。
没有合同不代表业务一定不真实,但如果您连运输的记录(比如哪一个运输公司运输的,又有签收记录)、有没有货物验收入库的记录、对方出库的记录等这些货物流转的证据,那么仅凭发票和资金流水是无法证明业务真实的。
正常来讲,公司清算注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注销时未收回债权,说明已经清算结束,您公司就无需再偿还了。
如果现在还款给另一公司,我个人理解不合适,因为您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现在之前公司已经注销,也没有资格给您授权委托向其他单位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