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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链接,乃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一篇文章《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简介(四)成品油消费税管理》。上面提及“通过“购进明细查询”功能,纳税人可分别查询勾选成品油明细和税务机关补录成品油明细”,这也就证明,补录是可以的。
但是,个人需要提示的是,补录必须实事求是,一是确实已经购入且未录入,二是确实取得了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缴款书,三是相关资料(合同协议、物流资料、结算及付款单据等)齐全。至于系统操作,您可以打开系统尝试一下(老师也没有操作过)。
这个看遇到什么问题吧,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证明,但如果没有合同也未必就能说明业务不真实,但只有发票和流水是不能证明业务时真实的,起码还得有货物(服务)流的证明,比如运输记录,入库验收记录,仓储记录等。
没有合同不代表业务一定不真实,但如果您连运输的记录(比如哪一个运输公司运输的,又有签收记录)、有没有货物验收入库的记录、对方出库的记录等这些货物流转的证据,那么仅凭发票和资金流水是无法证明业务真实的。
正常来讲,公司清算注销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如果注销时未收回债权,说明已经清算结束,您公司就无需再偿还了。
如果现在还款给另一公司,我个人理解不合适,因为您和这个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现在之前公司已经注销,也没有资格给您授权委托向其他单位支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