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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老师您好!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供应商多为社会上散户,无法从他们手里取得发票来入账,针对这种问题我们有那些途径可解决?针对出现的失控发票有什么解决方法?
您好,这样的情况,确实是行业的特殊性造成的。如果贵司企业所得税不是核定征收,就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如有可能,与当地税务机关协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查账征收,你们无票成本要是全额调增,损失非常大。另外一个方法,就是委托另一家公司进行收购,然后再销售给你们,向你们开具发票,这样,风险可以转移。
关于失控发票,还是要尽量避免,要和靠谱的供应商合作,特别是金额较大的,以防止出现意外情况。不过,失控票也不一定完全会损失。失控票的处理,根据规定,有三种情况,一是经检查确属失控发票的,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二是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允许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不属于税务机关责任以及技术性错误造成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三是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另外,很多实务问题,其实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终极解决之道,作为纳税人只能在利益和风险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