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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缴,个税汇缴一站式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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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首次个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启!然而,个税汇缴有技巧,各种收入、扣除,如果没有正确核算、有效筹划,很有可能会多交冤枉税!

关于个税汇缴,您是否了解:
- 个税汇缴算错了、漏报了,多交税了怎么办?
- 多笔收入来自不同的省市、公司、甚至是境外,我要怎么汇算?
- 外籍人士达到了汇缴的要求,但是已离境,公司需要帮他做什么?
- 老板、高管等高收入人群,年薪制、分红、股权激励,怎样规划更省税?

本系列课程,特邀20年+资深税务专家,为您系统梳理个税汇缴的政策和流程,结合案例深入分析汇缴中的各类误区和筹划机会,辅以在线实时互动问答,为学员厘清个税汇缴的弯弯绕绕,助学员合理规划,少交冤枉税。

本课程为双汇缴个税系列第四节课程,以实时互动问答的形式帮助企业和学员平稳完成首次汇算清缴。


流程:

15:00 课程开始,主持人致辞

15:05 个税汇缴一站式答疑会

常见问题示例:
1) 第一套房贷未还清,但每月实际还款低于1000,房贷扣除按1000扣还是实际扣除?
2) 兄弟姐妹均去世,独自赡养老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赡养标准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么?
3) 一年中任职过两家公司以上的员工,年终个税汇算清缴怎么办理?
4) 被派到国外的中国籍员工,在国外被征收的个税,是否可以在汇算清缴中申请抵扣个税?需要什么材料?
……

16:00 课程结束

相关问答 更多 >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个人所得税大体上属于“收付实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比如说,7月发工资(不必说发的什么时候的),发的时候扣税,8月申报7月税款时去缴上。同理,1月发工资(仍然不必说发的什么时候的),发的时候扣税,2月申报1月税款时去缴上。请注意,这是1月发了工资,在1月所属年度进行汇缴;虽然您提及“这12月的工资”,但您忘记这事(这12月的工资)即可(这样容易理解)。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0-04-12 22:40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按照规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一般来讲,两处工资任职,另一处属于劳务收入,并非工资性收入,也就是不属于上述社保基数范围之内了。

    会计准则 税务合规与筹划 税收优惠
    1个回答2020-03-27 20:51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一、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二、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如上所述,既然“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6万”,则不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但是,如果您平时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应纳税额,依法可以进行汇算清缴纳而申请退税。

    会计准则 全面预算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0-03-13 21:36

课程评价 更多 >

讲师介绍

崔老师

财富500强及上市公司前投资和财税总监
前税局征管科长、稽查科长
知名税务律师

讲师最近课程 共计82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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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笔记】 双汇缴,个税汇缴一站式答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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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例2:用户以2倍速观看了1小时的课程,那么学习时长为0.5小时。

    *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与学习时长无关,是以在整个课程内容中,已观看部分的覆盖情况来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