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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章节
  • 01
    主持人开场
    00:58
  • 02
    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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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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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形资料及长期待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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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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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调整实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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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8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
    07:53
  • 09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
    04:51
  • 10
    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03:07
所属专题

    课程详情

    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每年都要面临的一个大考,也是对全年涉税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检验,一个政策法规上的疑问或税收项目的问题,关联风险也会连根拔起。

    −2019减税降费政策频出,2020共战疫情,优惠频发,如何用足优惠政策,做好筹划?
    −申报数据为税务机关确定稽查目标提供线索,那些千万不能踩的坑,你都知道吗?
    −税法与会计差异关键识别点在哪里,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本系列课程以纳税申报表填报逻辑为主线,将常见案例、税收新政、疑难问题、风险提示、申报技巧贯穿始终,助您做到所得税新政与纳税申报无缝对接。

    本系列课程 您将获得如下资料:
    【实战笔记】课程精华及要点全覆盖,图文并茂便于理解应用。
    【操作指引】税务官员亲自整理,囊括政策、流程、操作中的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集】双汇缴相关法规全梳理,遇到问题随时检索。

    本课程为系列课程的第四节,主要讲解纳税调整资产类项目与特殊事项的处理方式。

    15:00 课程开始,主持人致辞

    15:03 纳税调整资产类项目与特殊事项的处理方式

    【课程内容】
    (一)资产类项目
    (1)一次性税前扣除税会差异的处理方式
    (2)无形资产摊销税前扣除注意事项
    (3)存货损失的“正常”与“非正常”
    (4)不被认可的资产减值准备金

    (二)特殊事项处理
    (1)企业重组中的利得与损失
    (2)遇到政策性搬迁怎么办?
    (3)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处理?
    (4)2019年新增加的永续债是什么意思?

    16:00 课程结束

    章节介绍

    相关问答 更多 >

    • 于老师 工商管理硕士

      准确地讲,“法人”向公司借款,肯定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当然,这个“法人”,是准确理解下的“法人”。“法人”,即法律意义上抽象的“人”,比如“公司”。

      许多人把“法定代表人”称为“法人”,其实不准确。当然,也许您问的是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股东”从公司借款?回复如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注:另有征税规定)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三十五条(四):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虽然上述两个文件措辞不太一样,但是基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同级,立文权限有所侧重)”“后法优于前法”原则,应当适用“超过一年”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口径(注:比如前者,若12月31日借款,1月1日即征税,显然不甚妥当)。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资金管理
      1个回答2020-05-16 18:17
    • 秦老师 铂略答疑讲师

      您好,《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总局18年15号公告把资产损失资料由报送制,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
         企业固定资产未达使用年限就发生报废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留存备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特定损失时,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统一修改为“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也就是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不是必备的资料。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0-03-25 14:32
    • 晨旭 某省稽查岗位和管理岗位能手
      您好,举个例子吧,假设您在2019年1月1日购进固定资产价值100万,会计上按10年提折旧,一年10万。而税法上按一次性扣除,则2019年汇算清缴时,会计上折旧费用只有10万,而税法上折旧一次扣除允许扣折旧100万,做调减90万处理。到2020年,会计上年折旧还是10万,而税法上折旧为0,也就是说,税法上是不允许扣折旧的,做调增10万处理。一直到固定资产正常使用年限结束,就一直调增,直到把原来调减的追平为止。
      财务分析
      1个回答2020-03-23 11:41

    课程评价 更多 >

    • 僪醉蝶
      僪醉蝶 2023-10-31 18: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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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白玉
      隐白玉 2023-05-18 18: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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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讲得很接地气
    • 奕清奇
      奕清奇 2022-06-21 15:08:42
      5.0分
      • 内容充实
      • 讲得很接地气

    讲师介绍

    晨旭

    某省稽查岗位和管理岗位能手
    某省税务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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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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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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