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课中心
选课中心

在建工程或土地使用权转让税金的确定?

我是一房开企业,2015年以2000万拍得一地块,缴纳契税、耕地占用税各50万元,为拍这块地公司发生一笔融资行为,历年发生的利息共计600万账务计入在建工程。为开发这块土地另发生地形图、公告、围墙、设计等费用200万元,还交了基础设施配套费80万元,公司己办理了除预售证以外的四证,己通过招标方式与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了合同,施工单位己开始施工,但还没有支付过工程款。
现公司准备转让该项目,转让价3000万,我的问题有两个:1.增值税怎么计算?选简易征税,增值税:(3000-2000地价-80基础设施配套费)/1.05*0.05=43.81万对吗? 若不对应该怎么计算? 2.土地增值税应该按转让土地使用权还是转让在建工程,我觉得应该是按转让在建工程,因为虽没有付过工程款,但己有开发的实质行为,且取得了四证,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额应包括:A.地价2000;B.前期费用280;C.耕税契税100;D.开发费用(A+B)*10%(管理、营销、财务)=228;E.加计扣除(A+B)20%=456;F.转让时发生的税金。
老师,我这样理解和计算对吗?渴望您的指导,另我还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
查看全部收起
铂略会员60569539 提问于 2019-03-06 11:24
我来回答
邀请讲师回答
已邀请 0
推荐回答讲师

1个回答

  • 王老师 总局稽查局人才库成员 2019-03-07 08:57
    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 第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本办法。
      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因此不适用上述办法,只能适用《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第八条 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一)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二)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对于购置原价,国家税务总局未有具体明确,实务中理解为购置原价(包括税费),因此利息部分和前期开发部分和基础设施配套费部分不属于购置原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参考原营业税财税〔2003〕16号: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 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 应按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在建项目是指立项建设但尚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或其它建设项目。因此如果实质上进行了开发,应按照国税函发〔1995〕110号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
       (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
       (三)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这可以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有一个基本的投资回报,以调动其从事正常房地产开发的积极性。

相关问答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4-30 16:36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4-30 14:24
  • 高老师 知名集团投资总监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

    税务合规与筹划
    1个回答2024-04-30 12:29
  • 没有找到问题?

    可点击下方按钮直接提问

    我要提问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的免费提问体验次数已经用完。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VIP会员专享
      本功能为VIP会员专享,您目前无法使用该功能。

      铂略VIP会员权限

      • 直播课、视频课、课堂笔记免费看
      • 线下课在线转播免费看
      • 全国财税精英免费为您提供在线答疑、电话答疑服务
      更多会员权益,等您发现,马上 了解会员方案联系客服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提示

      重置密码成功

      已重置该账号登录密码
      确定
      提示

      短信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手机,请查看手机短信后填写。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提示

      邮箱验证码发送成功

      验证码已发送到您的邮箱,请
      (短信验证码30分钟内有效)
      确定
      选择登录账号

      该手机号对应多个账号,请选择

      选好了,确认登录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微信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微信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微信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QQ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QQ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QQ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新浪账号。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新浪账号,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新浪账号进行绑定。

      知道了
      提示

      一个铂略账号只能关联绑定一个手机号码。
      您的铂略账号已关联绑定过其他手机号码,您可登录铂略PC官网、
      APP或拨打铂略客服电话(400-616-3899)解除绑定。解除绑定
      后,请再与当前手机号码进行绑定。

      知道了
      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学习时长规则说明

      1、学习时长指用户看课所用的实际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用户一天的学习时长最多为24小时。

      2、一个用户一天中的同一时刻如果播放多门课,只有最先进入的一门课计入该时刻的学习时长,如例1。

      3、用户倍速播放时产生的学习时长以实际时间为准,如例2。

      例1:用户某天9点到10点在PC上看了A课,9点30分到10点30分在手机上看了B课,那么学习时长为1.5小时,其中A课1小时,B课0.5小时。

      例2:用户以2倍速观看了1小时的课程,那么学习时长为0.5小时。

      *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统计与学习时长无关,是以在整个课程内容中,已观看部分的覆盖情况来判定的。
      • APP下载
      APP

      Android/iOS

      微信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点击弹出
      页面右上角的分享按钮,
      即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