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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购买货物用于宣传,是不要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且一般纳税人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这种业务可以进项抵扣吗?
一、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所谓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只是针对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并非整个企业适用。
如上所述,既然属于一般纳税人,赠送货物视同销售通常并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而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