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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要开展一个工程项目,面向内部职工募集了一部分资金,这部分资金不归还本金,按收益进行分红,我们也不想变更实收资本,问:该募集的资金是不归还本金的,在收到资金时,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是否合适?
您的要求本身是矛盾的。打个比方:您希望开车出门时可以闯红灯,又没有违法、罚款处罚的风险,这是不成立的。
既然“不归还本金”,则为股权投资,理应作为实收资本;而计入“资本公积”的前提乃是超过注册资本。况且“按收益进行分红”,自然注定并非资本公积其他形式。因此,按照您的前提要求,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是错误的;因为这个科目对应一项负债,需要归还本金,且须支付利息或者不支付利息(但并非按收益进行分红)。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