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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房产公司几年前拿了一块地(购置较早,地价较低),现在找了一个企业合作伙伴共同开发。方案一,平价股权转让50%,。方案二 ,增资扩股。请问专家老师这两个方案是否会产生转让税金,如果有,会怎么计算?
一、平价转让股权不可取。
显然,您“几年前拿了一块地”,估计目前市场价值增加(否则就没有开发价值了)。如果再平价转让股权,估计税务机关不会认可。而且目前各个税种都有相关调整要求,不再一一列举。
二、建议考虑增效扩股
目前税收政策,除了增效扩股涉及印花税(这个估计您不必过于计较了吧),没有规定涉及其他各税(股东方以非货币资产投资,须视同销售;但那是新股东方的事情,与现有公司及股东纳税没有直接关系)。(依据税收法定原则,无征税规定即不必纳税。)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