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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三轮车非法上路运营被交警扣留无法取回。假设,三轮车残值1000元,员工赔款200元。属于被没收财务的损失应纳税调增的金额是800还是1000?
一、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200
营业外支出 800
贷:固定资产 1000
借:库存现金 200
贷:其他应收款 200
二、如上可知,被没收财物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金额800元,应当纳税调增800元。(或者这样理解一下:虽然整车1000元被没收,这1000元当然都不得税前扣除。但是您原本就只扣除了800元,所以只需要调增这800元;另外200元原本就没有税前扣除,符合税法规定,当然不用调整。)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