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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地产公司刚开发前期是一个公司开发的,有相应的合同和付款和发票,后来就又换另一公司执行了之后的业务,这个项目在清算时,之前公司的相应业务怎么能计进来啊?这是同一个项目!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从税法范畴讲,这根本不是一个“项目”了。比如对于A项目,原先属于甲公司,甲公司实际发生支出5000万。后来“换乙公司”,这涉及一笔业务:项目转让。相当于甲公司把这个项目转让给乙公司,比如转让价格7000万元(无论如何操作,实质即为如此)。那甲公司就对这7000万元收入和5000万元支出进行税款计算,然后按照7000万元给乙公司开具发票。乙公司以7000万元成本继续进行开发。只是名称仍为“A项目”而已。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