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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部门和外部委托开发公司一起研发,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享受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二、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也就是说,您需要据实、合理区分企业自身研发费用和委托研发费用。其中: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