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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 如下,各个环节都有涉及财务的工作,需要和其他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协调,既包含内部也包含与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一)尽职调查 对于改制项目,主要是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本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系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除以现金出资外,实物资产出资的需要进行审计、评估等相关手续;无形资产出资的需要履行相关手续,如技术认定、评估,以土地出资的需要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并需要经国土管理部门的确认。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行为是否合法。 2 、资产形成过程的合法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 3、 经营状况 1 )经营业绩的真实性 2 )关联交易情况 3 )财务制度状况 4 )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财务人员的水平等原因,不可避免存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问题,如民营企业大部分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对此只能从大的方面去把握,具体问题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后才能知道。 5 )特定行业经营的合法性。如医药行业,是否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书、药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等。 6 )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和核心技术情况 7 )业务发展前景 (需要调阅的资料须为原始资料)
(二)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三)企业聘请中介机构 企业需要聘请财务顾问,负责改制方案的拟定、法律法规咨询、上市前的辅导、中介机构关系的协调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等等。同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协助改制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在财务顾问的主持和统一协调下,会同企业以及会计师、律师共同探讨论证改制方案,包括发起人及其出资方式的确定、股本结构设置、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制度建立、资产处置(包括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商标使用权的处置等等)、人事劳资制度建立等等。董事会负责拟定公司整体变更的方案。 公司整体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企业简况、企业财务状况等); 2、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变更后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4、变更的方式; 5、将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以及发起人的姓名、出资方式、持股数额及持股比例; 6、变更后的职工情况; 7、变更公司章程的声明; 8、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
(五)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如果企业在需要对股本数量、发起人数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或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施管理层持股(员工持股)等等,则需要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六)进行审计和评估 确定改制基准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对企业进行审计。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企业进行两年又一期的审计。评估也一样 。 (七)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改制事项,签署发起人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而言: 1、召开临时董事会。至少提前5日通知全体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方案》、《授权董事会组成筹备组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事宜》、《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历次股东会会议程序和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议案等。 2、召开临时股东会. 至少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方案》、《授权董事会组成筹备组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事宜》、《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历次股东会会议程序和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
(八)名称预先核准 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程序时,应提交发起人协议、董事长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董事会决议等文件。
(九)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若有限公司股东中有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则需要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事项。
(十)申请变更 在改制申请文件(主要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财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准备就绪以后,申请变更。
(十一)股份公司设立 在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以后,企业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公司筹建报告,选举董事长,确定经营班子等。 包括: 1、召开创立大会。至少提前15日通知各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需审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选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用开支情况的报告》、《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有关事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关于聘任独立董事以及决定独立董事的津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议案,且须经出席会议的发起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至少提前5日通知全体董事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内容,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议案。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4、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5、至少提前5日通知全体监事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案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内容,审议通过《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十二)办理验资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 天内,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会计档案凭证本身就属于被投资的公司所有,股东变化不影响这些档案所有权,所以不存在股东变化要移交会计档案的问题。
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代垫运费。代垫运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返利: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7号文件规定,平销行为返利是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主要方式包括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商业返还利润、向商业企业投资等),包括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损失。
简而言之,价外费用是货物卖方向买方收取的,而平销行为返利是货物买方向卖方收取的。
收取价外费用根据性质不同计入不同科目,比如收取的违约金等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延期支付利息可以冲减财务费用
取得的平销返利,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商贸企业收到后冲减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
另外您说的补价,在商贸企业中不常见,您主要说的什么情况下涉及补价的概念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