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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工会组织,名称是单位名称后缀工会委员会,在银行开立工会账户,发生支出开具发票,没有纳税识别碼,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公告,明确:
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但以下情况,发票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个人的普通发票;
2.购买方为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无纳税识别码的;
3.购买方为国外客户的;
4.卷式增值税发票及手工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