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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津贴和出差补助的区别?怎么可以把它合法合理的做入不征税收入?
不在于怎么取名,而在于实质。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二、(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4.差旅费津贴
这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当实事求是,针对出差人员支付;若以此为名,虚列此项,或者人人有份,则不在免税范围之内。
二、免税“差旅费津贴”应在规定标准之内。具体标准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