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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第三方公司的佣金是否受收入5%税前扣除的限制?销售佣金与代理服务费是否等同?
财税〔2009〕29号明确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所以不管你合同约定名目是什么,是佣金或者代理服务费,只要性质属于手续费佣金性质那么就应该按5%计算限额。
佣金增值税应按照经济代理服务开票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