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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您可能混淆了转让所得与转让收入的概念。
转让收入即转让价格。
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转让价格)-股权成本-相关税费
为什么不减分的红呢?我举数字一看您就明白了。假设初始投资100万,累计盈利500万元。如果没有分红,您不会低于600万元卖,否则您就亏了。但如果已经分红500万元,您只要不低于100万卖就能接受。也就是说,双方在商谈转让价格(转让收入)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是否分红这个因素。
一、您的公式是错误的。
二、转让收入(即:转让价格)若不公允,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纳税调整。(其他因素若不公允,自然也会依法纳税调整。)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