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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外汇合同账务处理
1月签订合同时,将应付账款转入被套期项目:
借:应付账款 ;贷:被套期项目——应付账款 ;
此时签订的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为0,不做账务处理,将套期保值进行表外登记。
1.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会计处理(也可以一个季末确定一次):
您好,根据计算的远期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
借: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约;贷:套期损益;
借:套期损益;贷:被套期项目——应付账款 ;
2. 实际结算时的会计处理:
借:套期损益 ;贷: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约;
借:银行存款 ;贷:套期工具——远期外汇合约;
借:被套期项目——应付账款 ;贷:套期损益 ;
借:被套期项目——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您好,一、资产负债表中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列示
新准则报表格式并未涉及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科目,原《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科目列示作了一些规定,虽然已不再执行,但可供参考:
1、套期工具列示:
企业应当将“套期工具”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列示,贷方余额合计数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列示;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设有“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项目的,则应当分别在该两项目中列示。
2、被套期项目列示:
企业应当将“被套期项目”科目中归属于存货的余额减去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将归属于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科目所属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贷方余额合计数在“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二、利润表中套期损益项目列示
《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套期损益作了如下明确:
企业应当将“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中列示。对构成风险净敞口的一组项目进行套期的,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和“投资收益”项目之间增设“净敞口套期损益”项目,以单独反映构成风险净敞口的被套期项目在影响损益时结转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该项目应当根据“净敞口套期损益”科目当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部新颁布的利润表格式中,在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之间,增设“净敞口套期收益”科目,用以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但新利润表格式未明确非净敞口套期收益列示,可以沿用旧规,列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会计档案凭证本身就属于被投资的公司所有,股东变化不影响这些档案所有权,所以不存在股东变化要移交会计档案的问题。
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性质的价外费用,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代垫运费。代垫运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运费:①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返利: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167号文件规定,平销行为返利是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主要方式包括生产企业通过返还资金方式弥补商业企业的损失(如商业返还利润、向商业企业投资等),包括生产企业通过赠送实物或以实物投资方式弥补商业企业损失。
简而言之,价外费用是货物卖方向买方收取的,而平销行为返利是货物买方向卖方收取的。
收取价外费用根据性质不同计入不同科目,比如收取的违约金等计入营业外收入,收到的延期支付利息可以冲减财务费用
取得的平销返利,对方开具红字发票,商贸企业收到后冲减采购成本和进项税额
另外您说的补价,在商贸企业中不常见,您主要说的什么情况下涉及补价的概念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