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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独立核算问题
您好,总分公司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的,应当注意一下税收风险:
1、企业所得税方面:总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是否遵循独立交易原则,是否因此造成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由此可能会产生特别纳税调整的风险。
2、增值税方面:跨县市的总分公司之间发生移送货物等交易,是否按视同销售处理缴纳了增值税。
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对总公司立案调查,尽管受到管辖区域限制,但是可以通过协查、外调等方式调查分公司相关涉税事项。分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权限同上,可以对分公司进行日常申报纳税等事项管理,也可以对发现的税收嫌疑进行检查,存在违法事实的,将依法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处罚等。
不仅是汇算过程中的检查,还有日常的风险排查和专项的税务检查。涉及的税种也不局限于企业所得税,还可能包括增值税等其他税种。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