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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的预提费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处理,需要在当年进行账务处理,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吗
首先得把概念说清楚。因为许多人把“实际发生费用,但尚未支付”视为预提费用,这不是预提费用。
打个比方,厂家实际发生售维修费用,至是尚未向第三方维修机构支付,这不是预提费用,可以依法税前扣除。如果并未实际发生维修业务活动,只是根据经验估计了个数字,那才是预提费用,那不能税前扣除。
如果预计这个费用后期会发生,则可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