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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20年我司报关进口了一船澳洲煤,进口增值税已经在20年认证抵扣,由于中澳关系等问题,海关一直未能放行该货物。
您好,根据税法规定,退运的货物已抵扣进项税额是要转出的。但是海关对于退运货物只退返进口关税,不退返增值税。这种矛盾造成的额外成本转嫁到企业身上是不合理的。所以还是要和主管国税局及通关地海关进行充分沟通,争取取得理解。考虑到进口增值税是海关代征税,申请退返的难度较大,所以请税局允许进项税额不做转出处理是最佳方案。
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已认证的发票发生销货退回,由购买方向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对退货的部分做进项转出。销售方凭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