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工资总额里包含的采暖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并没有出台过相关文件对此项补贴进行明确规定,目前各地执行的都是本省规定。建议您咨询一下当地税局。
目前,查询到有以下三个省市是有明确规定,且文件现行有效,供大家参考:
《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务交通补贴等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甘财税法〔2018〕15号:
三、关于个人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征税问题。对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的取暖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按以下政策执行:
(一)当地政府对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当地政府对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没有具体规定的,发放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取暖补贴方案,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超过规定标准的取暖补贴,可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236号
省直单位公务员工资改革后,取暖补贴的发放标准发生了变化,为便于执行,现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取暖补贴实行“明补”后,个人从单位取得的取暖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按下列原则执行:
(一)公务员工资改革已到位的驻石(石家庄市区,下同)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补贴发放问题的通知》(冀财预[2008]86号)规定的标准(即一个取暖期的取暖补贴计发标准为:本人10月份当月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生活补贴、工作津贴之和)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非驻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取暖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各类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按以下原则执行:
1.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取暖补贴发放标准有具体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可参照当地政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取暖补贴标准执行,但企业职工取得取暖补贴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0元,在标准内据实扣除。
2.企业职工取得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或超过3500元最高限额的取暖补贴,分摊到取暖期所属月份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取暖补贴仍然实行“暗补”的企业或企业职工不需要负担取暖费的,企业职工取得的取暖补贴收入应在发放月并入其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所[2004]14号:
经市政府批准,从2004年起调整我市居民住宅供热价格,同时,相应提高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对提高后供热采暖补贴和冬季取暖补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