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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共建房屋使用权涉税事项咨询
一、既然“建成后,产权归甲方所有”,则“乙方收取甲方支付的补偿款”,相当于原先“房屋使用合同”发生改变,而房屋产权并未发生改变,因此,乙方不需要就此款项缴纳增值税(乙方也未因收此款而向甲方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房产税纳税人乃是产权所有人,且因持有而纳税。上述“补偿款”乙公司显然不涉及房产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