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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
首先,和您说一下原则:如何处理税务事项,不在于“客户是否接受”,而在于税法规定。
现在我们来说税法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四、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也就是说,发票丢失,不是重新开具发票的理由(对方不想交回原发票,那就是想要您红冲后重新开具,然而,这不是红冲理由,红冲也是有法定事由的),理应使用复印件处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