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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垃圾清运合同的印花税应该按什么比较交呀?有什么依据么?谢谢。
我认为此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首先我们排除运输合同。按照税法定义,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个人以为,所谓“垃圾清运”,事实上就是“垃圾清理”,关键在于“清”而不是“运”。因为这儿的标的“垃圾”,根本不能称其为“货物”。
既然排除了交通运输合同,而印花税正列举征收,“垃圾清理”并不在印花税列举征税范围之内,因此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合同,与这是个什么公司无关。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