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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免税额问题。
所谓“2万元以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当然,以上前两项标准,经过反复修改,现在已经执行10万标准了。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但是,对于“个人”而言,若执行上述标准,需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否则属于“次”,则只能执行上述“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之标准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