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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注册为合伙人之前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列支吗?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前九个月既然不是合伙人,自然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也可以予以税前扣除。
至于条文,其实没有特殊文件,就是一般规定。“财税[2000]91号”第六条:
(一)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支出按标准在税前扣除。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