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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利息可以作为土地成本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金时进行扣除吗?
这个问题没有直接规定,我谈谈个人理解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延期付款利息作为销售额组成部分“价外费用”。
因此,上述延期付款利息属于土地价款组成部分,可以依法差额扣除。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