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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费发票
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支付的工伤赔偿,您参考如下账务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垫付医药费等: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社保部门赔偿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3、如果社保部门没有全额赔付,企业需要自行承担的工伤赔偿(包括超出医药费的赔偿)部分: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4、公司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1、2、步骤的借方余额)
贷:银行存款(若涉及)
根据上述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需要先从工伤保险中赔付,不足部分企业可以赔偿,赔偿部分可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但您说的情况,是缴纳工伤保险,但没有申请工伤赔偿,个人理解这样全额税前扣除,有瑕疵。建议您和主管税务部门确认一下,如果可以扣除,取得员工抬头的票据是可以的。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