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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民手里收购免税农产品 进行了反向开票 这种是否可以按9%计算抵扣 并填入新增值税申报表的2A04栏?
不凡霜
提问于 2026-07-22 16:26
是的,填写新增值税申报表的2A04栏。
填表说明:第2A04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未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填写本期确认抵扣用途的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农产品销售发票情况。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写在本栏。
“税额”栏=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9%+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9%,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法之后没有加计1%的政策了。